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上海健康医学院临床研究中心的通知

发布者:产学合作处发布时间:2020-09-15浏览次数:212


各附属医院(含筹):

为实现上海健康医学院临床研究重大突破,促进临床学科发展,完善疾病协同研究网络布局,提高我校附属医院的临床诊疗水平,提升医院的综合竞争力,经学校2020年第32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,拟开展2020年度上海健康医学院临床研究中心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方式

体现“结合自身优势,突出特色发展,兼顾区域平衡,合理优化布局,成熟一个,启动一个”的特点打造上海健康医学院临床研究中心,进一步推进区域内常见、多发疾病的防治工作。经反复研究,在专家自愿申请、单位推荐的基础上,每个单位限申报1个临床研究中心。

二、申报单位组织形式

本次申报按照“强强联合、优势互补、自愿组合”的原则开展。牵头申报单位应与合作单位充分沟通联合申报。申报单位应充分整合所在单位和所有成员单位的内科和外科、中医和西医学科现有资源和优势,避免出现单一科室申报。

三、申报条件

申报单位必须是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医院(含筹),已经建立现代学科管理体系以及有效的科教管理制度,保障措施完善,申请人、所在团队、依托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:

(一)学科具有一定特色与优势,医教研协同能力强,在主攻方向上具有区内领先、市内先进的诊治、防治技术或体系建设。

(二)学科带头人及骨干在区域内有相当知名度,已形成一支年龄、学历和知识结构较为合理的学科队伍,学科群体有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。

(三)该学科已经列入依托单位重点建设计划,并在近3年作为单位的重点扶持对象。

(四)3年内承担过不少于1项上海市科委及以上课题。

(五)3年内发表过5篇以上SCI论文,或取得过区级及以上科技奖。

(六)后备学科带头人拥有博士学位、承担过上海市科委及以上课题、发表过SCI论文。

四、建设周期和资助强度

本轮学科建设周期三年,拟建成6个校级临床研究中心。

每个校级临床研究中心的建设经费由学校经费支出(由专家评议后审定,资助强度50-60万元/年)和依托单位自筹及其它经费投入组成,学校经费支出与自筹经费比例不得少于1:1,其中自筹经费由单位自筹和多中心研究合作单位配套经费组成。

五、提供材料清单

根据上述申报条件和要求提供相关材料,具体如下:

提供材料清单:

1、《上海健康医学院临床研究中心项目建设申请书》

2、根据申请书的要求,提供相关复印件(其中文章、指南、出版物只需提供首页,课题或项目只需提供与申请人相关页和首页)。

3、与合作单位的合作协议书作为附件与申请书一并提交

注:以上材料需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。

电子版发送邮箱:fsyygz@sumhs.edu.cn

纸质版提交学校产学合作处:浦东新区周祝公路279号北苑1号楼510

六、申报起止时间

2020915日至925

七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拓楠  金亮

电话:65882322

邮箱:fsyygz@sumhs.edu.cn


附件1-上海健康医学院临床研究中心项目 建设申请书.docx

附件2-上海健康医学院临床研究中心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.docx

上海健康医学院产学合作处

2020915